出鏽水鎮往裂谷,陸路四日。
第二日晌午,陳洛在一道乾河溝裡聽見了獸群圍獵的動靜——十幾頭鏽狼,毛色跟荒原一個顏色,圍著溝底一個人影。那人背著一副高過頭頂的木架骨擔,手裡一根鐵杖舞得密不透風,可年紀到底大了,腳下已經在晃。
獵戶出手,三箭。
兩箭釘翻撲在最前的頭狼副手,第三箭擦著狼王的耳朵釘進沙裡——警告。荒原上的規矩跟妖山相通:打散圍勢,給山主留臉。狼王盯著溝上的人看了三息,帶著群狼退了。
「後生,好箭。」老人拄著鐵杖喘,鬚髮皆白,臉膛卻紅得像荒域的天,「更好的是那第三箭——懂行。」
老人自稱骨叔,拾骨人——荒域最老的行當:進古戰場撿拾千年遺骨、殘兵、遺物,骨頭賣給義莊安葬積德,殘兵賣給鐵鋪,遺物賣給收古貨的。「拾骨人不是撿破爛的。」老人把骨擔上一具無名骸骨擺正,動作輕得像安置嬰兒,「是替沒走成的人,搬家。」
聽說他要去裂谷採藥,骨叔搖頭笑:「採火蓮的?今年第七個。前頭六個,三個空手回,兩個沒回,一個——」老人努努嘴,「在谷口把命賣給商盟了。」
「商盟?」
「北邊來的大商家,今夏在谷口紮了收購站,火蓮一朵懸賞八百靈石。」骨叔啐了一口,「荒域的老人都繞著走——天上不會掉八百靈石,只會掉套索。」
兩人同路兩日,老人把荒域的活命學問一路走一路教:
鏽狼記仇也記情,退過一次的,三年不犯;走戰場邊緣要踩「白線」——千年白骨風化成的粉,屍氣重的地方白線發灰,灰線莫踩;夜裡紮營,孤燈掛東,人睡西,「回聲」起時把耳朵塞了,聽不得——
「後生耳朵尖,更要塞死。」骨叔看了他一眼,渾濁的老眼裡透著精明,「荒域裡,耳朵越好的人,死得越快——聽見的越多,越當真。」
陳洛心頭一凜,重重點頭。
第四日,岔路口分手。骨叔往白骨崗去,他往裂谷去。老人把半袋炒米硬塞給他,末了說:
「後生,記著骨叔一句話——裂谷裡不管撿著什麼寶貝,出谷的時候,先想想怎麼個『出』法。」
「進谷的路人人會走。」老人背著骨擔,一步一步走進鏽紅的荒原,「出谷的路,才是命。」